中共南充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校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管理规定

作者:党委组织部 来源:党委组织部 时间:2023-03-15 09:00 点击:1600次

     党校是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阵地,是提高理论素养,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是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后备力量的摇篮。为进一步规范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培训与管理工作,推动培训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推荐进党校学习的条件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提交入党申请书满 6 个月。

    2.学生学习认真努力,成绩良好,无补考、重修科目,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记录;教职工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上进,无违纪违规记录。

3.经学校共青团组织推荐,符合“推优”条件的共青团员。

4.尚未取得地市级及以上党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党校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的入党积极分子。

5.培训合格证书自颁发之日起超过三年有效期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考勤制度

    1.党校印发考勤表,由各学习小组(班)组(班)长负责考勤,培训后将考勤表交党校办公室。

    2.考勤内容包括迟到、早退、缺席、病事假等。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无故旷课一次或迟到、早退两次,取消其学习资格。

    3.培训期间一般不请假。凡因特殊情况,确需请病事假的学员,需提前写请假条,经所在单位党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交党校办公室。并由党校办公室统一安排,编入其它班完成学习任务。在党校学习期间,请假超过两次,不允予结业证书。

    三、考核制度

1.通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方可参加党校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考试。结业考试合格者由党委党校统一颁发党课结业证书,考试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下一期培训。

2.学员考核成绩由考试成绩、心得体会成绩两部分组成。考试成绩占80%,心得体会成绩占20%,两项成绩相加80分及以上,党校颁发学员党课培训结业证书,学员在培训中如请假两次以上、旷课一次以上或两项成绩相加低于80分的不予结业。

3.凡在学习期间自动退出学习的学员,须经过半年以上培养考察方可再次推荐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班培训。

    4.凡是未取得党校结业证的学员,需经所在基层党组织同意后,方可再次参加培训班学习。

    四、违纪处理

    1.学员必须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听课并记好笔记,积极参加讨论并踊跃发言,积极参加党校安排的各项活动。学员凡是在听课、观看教学片、主题讨论等时间玩手机、看与党课无关的书报或做与党课内容无关的事均视为违纪。违纪一次扣考核成绩5分;违纪两次,取消当期学习资格。

    2.在培训活动中抄袭自学心得、请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培训活动、逃避考勤检查,代替他人签到、帮助他人逃避考勤检查,以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当期学员资格,并在一年之内不能再被推荐进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进行学习。

    3.结业考试作弊者,取消其党校学习资格,停止其在校期间的入党培养,并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五、评优制度

1.党校优秀学员的比例不超过培训班总人数的10%,重点从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学员中评选,优秀学员将作为重点“推优”对象。

    2.优秀学员候选人的条件是:党校综合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在工作、生活、学习中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听讲,勤做笔记,讨论踊跃发言;无迟到、早退、旷课行为;在党校开展的集体活动中均有出色表现。

3.优秀学员的评选由各班负责人按照《中共南充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管理细则》要求进行评定,由班级负责人统一汇总,报学院指导老师审核后,以纸质文档形式上报学院党委党校。